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深圳市绿色建筑条例

物业管理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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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地下空间综合、系统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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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4、法律分析: 国家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地下管线管理,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安全,保障地下管线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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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第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深圳物业管理方案要报住建局备案吗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符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政策规定。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物业公司需向哪些部门报备?物业公司需要至县级以上的建设局或房管局、物价局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住建局要求物业合同要备案,那是出于行业管理的要求,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未经住建局备案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违反了行业管理的要求,可能会被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其管理的住宅区设住宅区管理处。

”第十六条修改:“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名单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报所在地的区住宅主管部门备案。

新老物业没有交接资料住建局能备案。物业公司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订立或者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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